第165章 躺赢的官司-《辣妈奋斗在八零年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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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否则她一个平民小老百姓,怎么可能打赢这么难的一桩官司?

    难嘛?单看事件本身,仿佛不怎么难。

    但案件涉及的金额,却夸张到了上百万。

    光是马建木和王跃国两人,利用季晴的“yk”品牌谋取的利润,就超过了八十万!

    加上剩下那十六个一起上了法庭的商人和裁缝,再加上王跃国最后一晚上换了商标的“yko”,那就是足足一百多万的赔偿款。

    这还没算他们需要赔给季晴的精神损失费、名誉损失费等等,一系列这样那样的费用。

    王跃国等人可以说偷鸡不成蚀把米,不仅赚的钱全部要吐出来,还得倒赔一笔不菲的金额!这完全是在把他们往死路上逼。

    毕竟在利用季晴的“yk”品牌谋利之前,他们全副身家有没有一万块都不好说,现在却要赔给季晴所谋取利润金额的百分之十精神损失费。

    比如王跃国,这两月赚了四十多万,光是需要赔给季晴的精神损失费就高达四万多块!要知道,赚的那四十多万,是必定得吐还给季晴的。

    这四万多的精神损失费,他得自掏腰包。

    因此官司虽然胜利了,连法官都单独找季晴劝过话。大意是别把这群欠债的给逼急了,万一整出人命之类的,多少不好收场。

    季晴心里有数,她本来也没打算赶尽杀绝。

    这次的案件,在八十年代末极为典型。加上正值上层领导倡导改革开放之风,鼓励大家下海经商。这次的品牌商标大战,显然对后世有些非同一般的借鉴和正向引导意义,季晴收获了数之不尽的好处。

    杭城本地的电台包括各大早晚报,纷纷在第一时间报道跟进她这次被简称为“yk”案的品牌大战,导致“yk”品牌在杭城已经是无人不知、无人不晓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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