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马队长,这块肉给您,感谢您收留我们母女,我们吃不了那么多。” 人情世故。 原本自己的丈夫活着的时候,带着她们加入到这个队伍中,但后来在有一次寻找物资的时候,遇到丧尸,丈夫死在了丧尸潮中。 队长也没有嫌弃她们,反而四处照顾她们,这让这位母亲极为感恩。 患难见真情,何况是在末世中。 马队长是个光头,脸上还有一个刀疤,胳膊上纹着过肩龙。钫 看到她要把肉给自己,眉头一皱。 不耐烦地说道:“你把我老马当成什么人了。这是李宇给你们的,别给我,我自己的吃不完。走走走。” 用着最不耐烦的语气,说着最不客气的话。 但表达出来的意思,却是那么让人感动。 这位母亲又说道:“这,马队长,你就收下吧。这是我们的一片心意。” “别逼我发火啊,快滚。再不走我真的要生气了。”马队长看起来要发火的样子,骂道。 这个女人,咬了咬嘴唇,最后对着老马鞠了一躬,转身离开。钫 老马看着她离开的背影,微不可察地叹了一口气。 “都是苦命人啊,唉.......” 他认识那对母女的丈夫,但是遇到丧尸的时候,那个男人救了自己一命。 马光头虽然看起来不是啥好鸟,实际上他也不是啥好鸟。 但他有准则,不欺负老人妇女小孩,有恩必报。 这是道义。 那个男人救了他一命,从此之后,他在任何情况下,都会带着那对母女,在没有多少食物的时候,都会将自己不多的食物,分出一些给她们。钫 所以,那个女人才会这么感恩。 马光头摇了摇头,用勺子把那块肉,划拉一下。 被炖煮的软的不行的红烧肉,直接被划拉成两半。 马光头把其中的一口肉塞到嘴巴中。 含着。 足足含了十秒钟。 让肉香味道充分在口腔中挥发。钫 他静静闭上眼睛,感受着肉的味道。 这块肉硬是被他含着含着,逐渐变得更软,化了。 他轻轻咀嚼,咀嚼了十几下。 油腻腻的大肥肉,真太他么爽了。 这块肉吃了两分钟。 咕咚—— 他一口咽下。钫 呼—— 爽。 他连忙拔拉了几口大米饭,嘴巴中残余的肉香,混合大米饭的,满嘴留香。 太舒服了。 有两粒米饭因为刚刚吃的太着急,掉落在地上。 马光头把这两粒米饭吹了吹,直接塞入了嘴巴中。 米饭很快就吃了一大半。钫 一口肉就干掉了大半盆的米饭。 还有蔬菜,他纠结了老半天。 现在已经吃了个五分饱。 红薯和玉米,还有橙子,肯定是要留着的。 只是剩下的这一半的米饭,半块肉还有蔬菜,怎么破。 “妈的,末世来了之后,就从来没有吃饱过一次。就这一次,就吃饱一次!” 马光头犹豫了半天,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心!钫 吃!吃个痛快!起码这一餐,他要吃饱。 不再多想,马光头,把剩下的那半块肉,还有剩下的大米饭,蔬菜。 吃个干净。 为了充分享受到吃饭的乐趣。 他极力控制了吃饭的速度,不要太着急,慢慢地品味。 虽然在他极力控制下,他还是吃了不到十分钟就把大米饭,还有蔬菜,半块肉吃完。 吃完这些,感觉有些口干。钫 于是把筒骨汤,一口气喝干。 喝完之后,震惊地发现,汤底竟然还有一块筒骨肉。 不大不小,也有半个手掌大。 发达了。 马光头想要吃,但感觉到腹中的饱腹感。 最后没有下口,他还想吃,但他已经吃饱了。 留着晚上吃。钫 马光头这么想着。 吃完这些,把玉米和红薯,橙子往背包中一放。 在第二外城中,找了一会,找到一块大石头,就躺在上面晒太阳。 最近伴随着天空恢复正常,温度还是不算高。 夜晚温度也能够下降到零上三四度。 可是现在嘛,大中午十二点多,正是最热的时候。 室外温度可以达到将近二十度。钫 吃饱喝足,躺着晒太阳。 真`太幸福了!!! 基本所有的人,都没有吃玉米和红薯,都留起。 小部分的人,和马光头一样,就想要吃个痛快,所以把肉和蔬菜,白米饭都吃光了。 但大部分的人,都选择吃三分之一的食物,剩下的留到后面慢慢吃。 现在温度也不高,米饭起码能够保存个四五天。 而这些人当中,更有七八个人,分发的食物,只是把肉吃了一小块,蔬菜吃了一部分。钫 白米饭直接摆放在干净的石板上,趁着太阳,晒干。 这样可以保存更久,晒干的大米,可以保存起码一个月。 如果不是因为肉不吃,很快就会发臭腐烂,不然他们也会选择留下来。 但这些人当中,有一个例外。 他把所有食物都吃光了,只留一个橙子。 那就是朱晓。 吃完这些东西,才堪堪达到个八分饱。钫 他体质也比较特殊,能吃,也能饿。 比一般人能饿,一般人最多饿个一礼拜就嗝屁了。 但他能够撑十几天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