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百七十章 皇子的野望-《长风万里尽汉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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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气正是最晴朗的时候,太阳在空中散发着它的温暖。山川草原一片明亮。绿色的大草原上,数十骑呼啸着而过,惊的这片草原上的鸟兽冲天而起。这些马背上的人都穿着闪亮耀眼的简易板甲,头戴钢盔,钢盔之上还插着白色的羽毛,这是陆越护军的标志。

    他举起马枪,砰的一声打响。枪声响过,一只野兔还依旧在飞快地奔跑着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……”陆越身边响起了厚重的笑声,就在笑声中,一支弓箭嗖的射出,一下就扎进了那只兔子的身体,兔子一头栽倒。

    一个劲装大汉哈哈的大笑,得意地挥了挥手中的角弓,朝陆越大笑,用流利的汉化说道:“王爷,且是弓箭好用吧?老夫早就耳闻过您的神射,不如换上弓箭,咱们俩好好比试一番。”

    作为一名‘降人’,萧合达因为说服嵬名屈怀,立有功劳,故而他的小日子过的还是很滋润的,陆齐甚至都不拘束他的自由。早些年就去了塞北了,一直落脚在河套北岸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擅长弓马的将军,萧合达对于陆越手中的火枪是一百个看不顺眼。

    陆越无奈地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滑膛枪,无论是精准还是射速,那真的没有弓箭好用。他的枪法可是相当准的。若是用线膛枪打,他能一枪命中百五十步的苹果。但现在他手中的是滑膛枪啊,是普及开来的滑膛枪,那精准和射程都远不如精心打制的线膛枪的。

    但一条线膛枪的造价十倍于滑膛枪,且射速缓慢,这也是前者始终不能取代后者的关键因素。

    陆齐火器已经发展一段时间了,虽然整个技术层次远不到升级换代的地步——那后膛枪首先需要在化学上实现质的突破,现在还早的很呢。

    但二十年的发展也不是白费的,陆齐的火枪性能在这些年里,一点点的取得了进步。从威力到射程,再到枪管的寿命和整个枪支的重量,还有制造等等方面的速度提升,这都是用无数次实验一点点换来的。

    陆越现下手中的火枪就是军器监新鲜出炉的马枪,这是一件不成熟的兵器,只因为陆越喜欢火器,手中这才弄来了一支。

    事实上,军器监关于马枪【火】的命题,其最终目标乃是手枪。在肉搏还无法彻底丢去的时候,手枪才是骑兵们的绝配么。

    不过虽然是一件不成熟作品,这把滑膛枪打造的却依旧非常精致,枪管的内部也用镗床——很原始的镗床,用坩埚钢做钻头,反复的镗削,内壁非常光滑。而且它的有效射程居然勉强达到了陆谦的要求,50步外可以击中马形标靶,破甲能力也不弱,30步距离上能击穿两毫米后的板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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